貞觀政要卷第六
論儉約第十八
貞觀元年。太宗謂侍臣曰。自古帝王凡有興造。必須貴順物情。昔大禹鑿九山。通九江。用人力極廣而無怨讟者。物情所欲。而眾所共有故也。秦始皇營建宮室。而人多謗議者。為徇其私欲。不與眾共故也。朕今欲造一殿。材木已具。遠想秦皇之事。遂不復作也。古人云。不作無益害有益。不見可欲。使民心不亂。固知見可欲。其心必亂矣。至如雕鏤器物。珠玉服玩。若恣其驕奢。則危亡之期。可立待也。自王公已下。第宅車服。婚嫁喪葬。準品秩不合服用者。宜一切禁斷。由是二十年間。風俗簡樸。衣無錦繡。財帛富饒。無飢寒之弊。
貞觀二年。公卿奏曰。依禮。季夏之月。可以居臺榭。今夏暑未退。秋霖方始。宮中卑濕。請營一閣以居之。太宗曰。朕有氣疾。豈宜下濕。若遂來請。糜費良多。昔漢文帝起露臺。而惜十家之產。朕德不逮于漢帝。而所費過之。豈為人父母之道也。固請至于再三。竟不許。
貞觀四年。太宗謂侍臣曰。崇飾宮宇。遊賞池臺。帝王之所欲。百姓之所不欲。帝王所欲者放逸。百姓所不欲者勞弊。孔子云。有一言可以終身行之者。其恕乎。己所不欲。勿施於人。勞弊之事。誠不可施於百姓。朕尊為帝王。富有四海。每事由己。誠能自節。若百姓不欲。必能順其情也。
魏徵曰。陛下本憐百姓。每節己以順人。臣聞以欲從人者昌。以人樂己者亡。隋煬帝志在無厭。惟好奢侈。所司每有供奉營造。小不稱意。則有峻罰嚴刑。上之所好。下必有甚。競為無限。遂至滅亡。此非書籍所傳。亦陛下目所親見。為其無道。故天命陛下代之。陛下若以為足。今日不啻足矣。若以為不足。更萬倍過此亦不足。
太宗曰。公所奏對甚善。非公朕安得聞此言。
貞觀十六年。太宗謂侍臣曰。朕近讀劉聰傳。聰將為劉后。起皇鳥儀殿。廷尉陳元達切諫。聰大怒。命斬之。劉后手疏啟請。辭情甚切。聰怒乃解。而甚愧之。人之讀書。欲廣聞見以自益耳。朕見此事。可以為深誡。比者欲造一殿。仍構重閣。今於藍田。採木並已備具。遠想聰事。斯作遂止。
貞觀十一年。詔曰。
朕聞死者。終也。欲物之反真也。葬者。藏也。欲令人之不得見也。上古垂風。未聞於封樹。後世貽則。乃備於棺槨。譏僭侈者。非愛其厚費。美儉薄者。實貴其無危。是以唐堯聖帝也。穀林有通樹之說。秦穆明君也。橐泉無丘隴之處。仲尼孝子也。防墓不墳。延陵慈父也。嬴博可隱。斯皆懷無窮之慮。成獨決之明。乃便體於九泉。非徇名於百代也。洎乎闔閭違禮。珠玉為鳧鴈。始皇無度。水銀為江海。季孫擅魯。斂以璵璠。桓魋專宋。葬以石槨。莫不因多藏以速禍。由有利而招辱。玄廬既發。致焚如於夜臺。黃腸再開。同暴骸於中野。詳思前事。豈不悲哉。由此觀之。奢侈者可以為戒。節儉者可以為師矣。
朕居四海之尊。承百王之弊。未明思化。中宵戰惕。雖送往之典。詳諸儀制。失禮之禁。著在刑書。而勳戚之家。多流通於習俗。閭閻之內。或侈靡而傷風。以厚葬為奉終。以高墳為行孝。遂使衣衾棺槨。極雕刻之華。靈輀冥器。窮金玉之飾。富者越法度以相尚。貧者破資產而不逮。徒傷教義。無益泉壤。為害既深。宜為懲革。其王公己下。爰及黎庶。自今已後。送葬之具。有不依令式者。仰州府縣官。明加檢察。隨狀科罪。在京五品已上。及勳戚家。仍錄奏聞。
岑文本為中書令。宅卑濕。無帷帳之飾。有勸其營產業者。文本歎曰。吾本漢南一布衣耳。竟無汗馬之勞。徒以文墨。致位中書令。斯亦極矣。荷俸祿之重。為懼已多。更得言產業乎。言者歎息而退。
戶部尚書戴冑卒。太宗以其居宅弊陋。祭享無所。令有司特為之造廟。
溫彥博為尚書右僕射。家貧無正寢。及薨。殯於旁室。太宗聞而嗟嘆。遽命所司為造。當厚加賻贈。
魏徵宅內先無正堂。及遇疾。太宗時欲造小殿。而輟其材為徵營構。五日而就。遣中使齎素褥布被而賜之。以遂其所尚。
論謙讓第十九
貞觀二年。太宗謂侍臣曰。人言作天子則得自尊崇。無所畏懼。朕則以為正合自守謙恭。常懷畏懼。昔舜誡禹曰。汝惟不矜。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。天下莫與汝爭功。又易曰。人道惡盈而好謙。凡為天子。若惟自尊崇。不守謙恭者。在身儻有不是之事。誰肯犯顏諫奏。朕每思出一言。行一事。必上畏皇天。下懼羣臣。天高聽卑。何得不畏。羣公卿士。皆見瞻仰。何得不懼。以此思之。但知常謙常懼。猶恐不稱天心及百姓意也。
魏徵曰。古人云。靡不有初。鮮克有終。願陛下守此常謙常懼之道。日慎一日。則宗社永固。無傾覆矣。唐虞所以太平。實用此法。
貞觀三年。太宗問給事中孔穎達曰。論語云。以能問於不能。以多問於寡。有若無。實若虛。何謂也。
穎達對曰。聖人設教。欲人謙光。己雖有能。不自矜大。仍就不能之人求訪能事。己之才藝雖多。猶病以為少。仍就寡少之人更求所益。己之雖有。其狀若無。己之雖實。其容若虛。非惟匹庶。帝王之德。亦當如此。夫帝王內蘊神明。外須玄默。使深不可知。古易稱以蒙養正。以明夷莅眾。若其位居尊極。炫耀聰明。以才陵人。飾非拒諫。則上下情隔。君臣道乖。自古滅亡。莫不由此也。
太宗曰。易云。勞謙。君子有終。吉。試如卿言。詔賜物二百段。
河間王恭孝。武德初封為趙郡王。累授東南道行臺尚書左僕射。孝恭既討平蕭銑輔公祏。遂領江淮及嶺南北。皆統攝之。專制一方。威名甚著。累遷禮部尚書。孝恭性惟退讓。無驕矜自伐之色。時有特進江夏王道宗。尤以將略馳名。兼好學。敬慕賢士。動修禮讓。太宗並加親待。諸宗室中。惟孝恭。道宗。莫與為比。一代宗英云。
論仁惻第二十
貞觀初。太宗謂侍臣曰。婦人幽閉深宮。情實可愍。隋氏末年。求採無已。至於離宮別館。非幸御之所。多聚宮人。此皆竭人財力。朕所不取。且灑掃之餘。更何所用。今將出之。任求伉儷。非獨以省費。兼以息人。亦各得遂其情性。於是後宮及掖庭前後。所出三千餘人。
貞觀二年。關中旱。大饑。太宗謂侍臣曰。水旱不調。皆為人君失德。朕德之不修。天當責朕。百姓何罪。而多遭困窮。聞有鬻男女者。朕甚愍焉。乃遣御史大夫杜淹巡檢。出御府金寶贖之。還其父母。
貞觀七年。襄州都督張公謹卒。太宗聞而嗟悼。出次發哀。有司奏言。準陰陽書云。日在辰。不可哭泣。此亦流俗所忌。太宗曰。君臣之義。同於父子。情發於中。安避辰日。遂哭之。
貞觀十九年。太宗征高麗。次定州。有兵士到者。帝御州城北門樓撫慰之。有從卒一人。病不能進。詔至床前問其所苦。仍敕州縣醫療之。是以將士莫不欣然願從。及大軍回次柳城。詔集前後戰亡人骸骨。設太牢致祭。親臨哭之盡哀。軍人無不灑泣。兵士觀祭者。歸家以言。其父母曰。吾兒之喪。天子哭之。死無所恨。太宗征遼東。攻白巖城。右衛大將軍李思摩為流矢所中。帝親為吮血。將士莫不感勵。
慎所好第二十一
貞觀二年。太宗謂侍臣曰。古人云。君。猶器也。人。猶水也。方圓在於器。不在於水。故堯舜率天下以仁。而人從之。桀紂率天下以暴。而人從之。下之所行。皆從上之所好。
至如梁武帝父子。志尚浮華。惟好釋氏。老氏之教。武帝末年。頻幸同泰寺。親講佛經。百寮皆大冠高履。乘車扈從。終日談論苦空。未嘗以軍國典章為意。及侯景率兵向闕。尚書郎已下。多不解乘馬。狼狽步走。死者相繼於道路。武帝及簡文。卒被侯景幽逼而死。孝元帝在于江陵。為萬紐。于謹所圍。帝猶講老子不輟。百寮皆戎服以聽。俄而城陷。君臣俱被囚縶。庾信亦歎其如此。及作哀江南賦。乃云。宰衡以干戈為兒戲。縉紳以清談為廟略。此事亦足為鑒戒。
朕今所好者。惟在堯舜之道。周孔之教。以為如鳥有翼。如魚依水。失之必死。不可暫無耳。
貞觀二年。太宗謂侍臣曰。神仙事。本是虛妄。空有其名。秦始皇非分愛好。為方士所詐。乃遣童男童女數千人。隨其入海求神仙。方士避秦苛虐。因留不歸。始皇猶海側踟躕以待之。還至沙丘而死。漢武帝為求神仙。乃將女嫁道術之人。事既無驗。便行誅戮。據此二事。神仙不煩妄求也。
貞觀四年。太宗曰。隋煬帝姓好猜防。專信邪道。大忌胡人。乃至謂胡床為交床。胡瓜為黃瓜。築長城以避胡。終被宇文化及使令狐行達殺之。又誅戮李金才。及諸李殆盡。卒何所益。且君天下者。惟須正身修德而已。此外虛事。不足在懷。
貞觀七年。工部尚書段綸奏進巧人楊思齊。至。太宗令試。綸遣造傀儡戲具。太宗謂綸曰。所進巧匠。將供國事。卿令先造此物。是豈百工相戒。無作奇巧之意耶。乃詔削綸階級。並禁斷此戲。
慎言語第二十二
貞觀二年。太宗謂侍臣曰。朕每日坐朝。欲出一言。即思此一言於百姓有利益否。所以不敢多言。給事中兼知起居事杜正倫進曰。君舉必書。言存左史。臣職當兼修起居注。不敢不盡愚直。陛下若一言乖於道理。則千載累於聖德。非止當今損於百姓。願陛下慎之。太宗大悅。賜綵百段。
貞觀八年。太宗謂侍臣曰。言語者。君子之樞機。談何容易。凡在眾庶。一言不善。則人記之。成其恥累。況是萬乘之主。不可言有所乖失。其所虧損至大。豈同匹夫。我常以此為戒。隋煬帝初幸甘泉宮。泉石稱意。而怪無螢火。敕云。捉取多少於宮中照夜。所司遽遣數千人採拾。送五百轝於宮側。小事尚爾。況其大乎。
魏徵對曰。人君居四海之尊。若有虧失。古人以為如日月之蝕。人皆見之。實如陛下所戒慎。
貞觀十六年。太宗每與公卿言及古道。必詰難往復。散騎常侍劉泊上書諫曰。
帝王之與凡庶。聖哲之與庸愚。上下相懸。擬倫斯絕。是知以至愚而對至聖。以極卑而對極尊。徒思自強。不可得也。陛下降恩旨。假慈顏。凝旒以聽其言。虛襟以納其說。猶恐羣下未敢對揚。況動神機。縱天辯。飾辭以折其理。援古以排其議。欲令凡蔽。何階應荅。
臣聞皇天以無言為貴。聖人以不言為德。老子稱大辯若訥。莊生稱至道無文。此皆不欲煩也。是以齊侯讀書。輪扁竊議。漢皇慕古。張孺陳譏。此亦不欲勞也。且多記則損心。多語則損氣。心氣內損。形神外勞。初雖不覺。後必為累。須為社稷自愛。豈為性好自傷乎。竊以今日升平。皆陛下力行所至。欲其長久。匪由辯博。但當忘彼愛憎。慎茲取捨。每事敦朴。無非至公。若貞觀之初。則可矣。至如秦政強辯。失人心於自矜。魏文宏材。虧眾望於虛說。此才辯之累。皎然可知。
伏願略茲雄辯。浩然養氣。簡彼緗圖。澹焉怡悅。固萬壽於南岳。齊百姓於東戶。則天下幸甚。皇恩斯畢。
太宗手詔荅曰。非慮無以臨下。非言無以述慮。比有談論。遂至煩多。輕物驕人。恐由茲道。形神心氣。非此為勞。今聞讜言。虛懷以改。
杜讒邪第二十三
貞觀初。太宗謂侍臣曰。朕觀前代讒佞之徒。皆國之螫賊也。或巧言令色。朋黨比周。若暗主庸君。莫不以之迷惑。忠臣孝子。所以泣血銜冤。故叢蘭欲茂。秋風敗之。王者欲明。讒人蔽之。此事著於史籍。不能具道。
至如齊。隋間讒譖事。耳目所接者。略與公等言之。斛律明月。齊朝良將。威震敵國。周家每歲斲汾河冰。慮齊兵之西渡。及明月被祖孝徵讒搆伏誅。周人始有吞齊之意。高熲有經國大才。為隋文帝贊成霸業。知國政者二十餘載。天下賴以安寧。文帝惟婦言是聽。特令擯斥。及為煬帝所殺。刑政由是衰壞。又隋太子勇撫軍監國。凡二十年間。固亦早有定分。楊素欺主罔上。賊害良善。使父子之道。一朝滅於天性。逆亂之源。自此開矣。隋文既混淆嫡庶。竟禍及其身。社稷尋亦覆敗。
古人云。代亂則讒勝。誠非妄言。朕每防微杜漸。用絕讒搆之端。猶恐心力所不至。或不能覺悟。前史云。猛獸處山林。藜藿為之不採。直臣立朝延。姦邪為之寢謀。此實朕所望於羣公也。
魏徵曰。禮云。戒慎乎其所不睹。恐懼乎其所不聞。詩云。愷悌君子。無信讒言。讒言罔極。交亂四國。又孔子曰。惡利口之覆邦家。蓋為此也。臣嘗觀自古有國有家者。若曲受讒譖。妄害忠良。必宗廟丘墟。市朝霜露矣。願陛下深慎之。
貞觀七年。太宗幸蒲州。刺史趙元楷課父老服黃紗單衣。迎謁道左。盛飾廨宇。修營樓雉以求媚。又潛飼羊百餘口。魚數千頭。將饋貴戚。太宗知。召而數之曰。朕巡省河洛。經歷數州。凡有所須。皆資官物。卿為飼羊養魚。雕飾院宇。此乃亡隋弊俗。今不可復行。當識朕心改舊態也。以元楷在隋邪佞。故太宗發此言以戒之。元楷慚懼。數日不食而卒。
貞觀十年。太宗謂侍臣曰。太子保傅。古難其選。成王幼小。以周召為保傅。左右皆賢。足以長仁。致理太平。稱為聖主。及秦之胡亥。始皇所愛。趙高作傅。教以刑法。及其篡也。誅功臣。殺親戚。酷烈不已。旋踵亦亡。以此而言。人之善惡。誠由近習。朕弱冠交遊惟柴紹。竇誕等。為人既非三益。及朕居茲寶位。經理天下。雖不及堯舜之明。庶免乎孫皓。高緯之暴。以此而言。復不由染何也。
魏徵曰。中人可與善。可與為惡。然上智之人。自無所染。陛下受命自天。平定寇亂。救萬民之命。理致升平。豈紹誕之徒能累聖德。但經云。放鄭聲。遠佞人。近習之間。尤宜深慎。
太宗曰。善。
尚書左僕射杜如晦奏言。監察御史陳師合上拔士論。兼人之思慮有限。一人不可總知數職。以論臣等。太宗謂戴冑曰。朕以至公理天下。今任玄齡。如晦。非為勳舊。以其有才行也。此人妄事毀謗。止欲離間我君臣。昔蜀後主昏弱。齊文宣狂悖。然國稱理者。以任諸葛亮。楊遵彥。不猜之故也。朕今任如晦等。亦復如法。於是流陳師合于嶺外。
貞觀中。太宗謂房玄齡。杜如晦。朕聞自古帝王。上合天心。以致太平者。皆股肱之力。朕比開直言之路者。庶知冤屈。欲聞諫諍。所有上封事者。人多告訐百官。細無可採。朕歷選前王。但有君疑於臣。則下不能上達。欲求盡忠極慮。何可得哉。而無識之人。務行讒毀。交亂君臣。殊非益國。自今已後。有上書訐人小惡者。當以讒人之罪罪之。
魏徵為秘書監。有告徵謀反者。太宗曰。魏徵昔吾之讎。祗以忠於所事。吾遂拔而用之。何乃妄生讒構。竟不問徵。遽斬所告者。
貞觀十六年。太宗謂諫議大夫褚遂良曰。卿知起居。比來記我行事善惡。遂良曰。史官之設。君舉必書。善既必書。過亦無隱。太宗曰。朕今勤行三事。亦望史官不書吾惡。一則鑒前代成敗事以為元龜。二則進用善人共成政道。三則斥棄羣小。不聽讒言。吾能守之。終不轉也。
論悔過第二十四
貞觀二年。太宗謂房玄齡曰。為人大須學問。朕往為羣兇未定。東西征討。躬親戎事。不暇讀書。比來四海安靜。身處殿堂。不能自執書卷。使人讀而聽之。君臣父子。政教之道。共在書內。古人云。不學牆面。莅事惟煩。不徒言也。卻思少小時行事。大覺非也。
貞觀中。太子承乾多不修法度。魏王泰尤以才能為太宗所重。特詔泰移居武德殿。魏徵上疏諫曰。魏王既是陛下愛子。須使知定分。常保安全。每事抑其驕奢。不處嫌疑之地也。今移居此殿。使在東宮之西。海陵昔居。時人以為不可。雖時移事異。猶恐人之多言。又王之本心。亦不寧息。既能以寵為懼。伏願成人之美。太宗曰。我幾不思量。甚大錯誤。遂遣泰歸於本第。
貞觀十七年。太宗謂侍臣曰。人情之至痛者。莫過乎喪親也。故孔子云。三年之喪。天下之通喪。自天子達於庶人也。又曰。何必高宗。古之人皆然。近代帝王。遂行不逮。漢文帝以日易月之制。甚乖於禮典。朕昨見徐幹中論復三年喪篇。義理甚深。恨不早見此書。所行大疏略。但知自咎自責。追悔何及。因悲泣久之。
貞觀十八年。太宗謂侍臣曰。夫人臣之對帝王。多承意順旨。甘言取容。朕今欲聞己過。卿等皆可直言。散騎常侍劉洎對曰。陛下每與公卿論事。及有上書者。以其不稱旨。或面加詰難。無不慚退。恐非誘進直言之道。太宗曰。朕亦悔有此問難。當即改之。
論奢縱第二十五
貞觀十一年。待御史馬周上疏陳時政曰。
臣歷覩前代。自夏。殷。周及漢氏之有天下。傳祚相繼。多者八百餘年。少者猶四五百年。皆為積德累業。恩結於人心。豈無僻王。賴前哲以免爾。自魏晉已還。降及周。隋。多者不過五六十年。少者纔二三十年而亡。良由創業之君。不務廣恩化。當時僅能自守。後無遺德可思。故傳嗣之王。政教少衰。一夫大呼。而天下土崩矣。
今陛下雖以大功定天下。而積德日淺。固當崇禹。湯。文。武之道。廣施德化。使恩有餘地。為子孫立萬代之基。豈欲但令政教無失。以持當年而已。且自古明王聖主。雖因人設教。寬猛隨時。而大要以節儉於身。恩加於人二者是務。故其下愛之如父母。仰之如日月。敬之如神明。畏之如雷霆。此其所以卜祚遐長。而禍亂不作也。今百姓承喪亂之後。比於隋時。纔十分之一。而供官徭役。道路相繼。兄去弟還。首尾不絕。遠者往來五六千里。春秋。冬夏。略無休時。陛下雖每有恩詔。令其減省。而有司作既不廢。自然須人。徒行文書。役之如故。臣每訪問。四五年來。百姓頗有怨嗟之言。以陛下不存養之。昔唐堯茅茨土階。夏禹惡衣菲食。如此之事。臣知不復可行於今。漢文帝惜百金之費。輟露臺之役。集上書囊。以為殿帷。所幸夫人衣不曳地。至景帝以錦繡綦組。妨害女工。特詔除之。所以百姓安樂。至孝武帝。雖窮奢極侈。而承文景遺德。故人心不動。向使高祖之後。即有武帝。天下必不能全。此於時代差近。事迹可見。今京師及益州諸處。營造供奉器物。並諸王妃主服飾。議者皆不以為儉。臣聞昧旦丕顯。後世猶怠。作法於理。其弊猶亂。陛下少處人間。知百姓辛苦。前代成敗。目所親見。尚猶如此。而皇太子生長深宮。不更外事。即萬歲之後。固聖慮所當憂也。
臣竊尋往代以來。成敗之事。但有黎庶怨叛。聚為盜賊。其國無不即滅。人主雖欲改悔。未有重能安全者。凡修政教。當修之於可修之時。若事變一起。而後悔之則無益也。故人主每見前代之亡。則知其政教之所由喪。而皆不知其身之有失。是以殷紂笑夏桀之亡。而幽厲亦笑殷紂之滅。隋帝大業之初。又笑周齊之失國。然今視煬帝。亦猶煬帝之視周齊也。故京房謂漢元帝云。臣恐後之視今。亦猶今之視古。此言不可不戒也。
往者貞觀之初。率士霜儉。一匹絹纔得粟一斗。而天下怡然。百姓知陛下甚憂憐之。故人人自安。曾無謗讟。自五六年來。頻歲豐稔。一匹絹得十餘石粟。而百姓皆以陛下不憂憐之。咸有怨言。又今所營為者。頗多不急之務故也。自古以來。國之興亡。不由蓄積多少。惟在百姓苦樂。且以近事驗之。隋家貯洛口倉。而李密因之。東京積布帛。王世充據之。西京府庫。亦為國家之用。至今未盡。向使洛口。東都無粟帛。即先世。李密未必能聚大眾。但貯積者。固是國之常事。要當人有餘力。而後收之。若人勞而彊斂之。竟以資寇。積之無益也。然儉以息人。貞觀之初。陛下已躬為之。故今行之不難也。為之一日。則天下知之。式歌且舞矣。若人既勞矣。而用之不息。儻中國被水旱之災。邊方有風塵之警。狂狡因之竊發。則有不可測之事。非徒聖躬旰食晏寢而已。若以陛下之聖明。誠欲勵精為政。不煩遠求上古之術。但及貞觀之初。則天下幸甚。
太宗曰。近令造小隨身器物。不意百姓遂有嗟怨。此則朕之過誤。乃命停之。
論貪鄙第二十六
貞觀初。太宗謂侍臣曰。人有明珠。莫不貴重。若以彈雀。豈非可惜。況人之性命甚於明珠。見金錢財帛。不懼刑網。徑即受納。乃是不惜性命。明珠是身外之物。尚不可彈雀。何況性命之重。乃以博財物耶。郡臣若能備盡忠直。益國利人。則官爵立至。皆不能以此道求榮。遂妄受財物。贓賄既露。其身亦殞。實可為笑。帝王亦然。恣情放逸。勞役無度。信任羣小。疏遠忠正。有一於此。豈不滅亡。隋煬帝奢侈自賢。身死匹夫之手。亦為可笑。
貞觀二年。太宗謂侍臣曰。朕嘗謂貪人不解愛財也。至如內外。官五品以上。祿秩優厚。一年所得。其數自多。若受人財賄。不過數萬。一朝彰露。祿秩削奪。此豈是解愛財物。規小得而大失者也。昔公儀休性嗜魚。而不受人魚。其魚長存。且為主貪必喪其國。為臣貪必亡其身。詩云。大風有隧。貪人敗類。固非謬言也。昔秦惠王欲伐蜀。不知其逕。乃刻五石牛。置金其後。蜀人見之。以為牛能便金。蜀王使五丁力士。拖牛入蜀。道成。秦師隨而伐之。蜀國遂亡。漢大司農田延年贓賄三千萬。事覺自死。如此之流。但可勝記。朕今以蜀王為元龜。卿等亦須以延年為覆轍也。
貞觀四年。太宗謂公卿曰。朕終日孜孜。非但憂憐百姓。亦欲使卿等長守富貴。天非不高。地非不厚。朕常兢兢業業。以畏天地。卿等若能小心奉法。常如朕畏天地。非但百姓安寧。自身常得驩樂。古人云。賢者多財。損其志。愚者多財。生其過。此言可為深誡。若徇私貪濁。非止壞公法。損百姓。縱事未發間。中心豈不常懼。恐懼既多。亦有因而致死。大丈夫豈得茍貪財物害及身命。使子孫每懷愧恥耶。卿等宜深思此言。
貞觀六年。右衛將軍陳萬福自九成宮赴京。違法取驛家麩數石。太宗賜其麩。令自負出。以恥之。
貞觀十年。治書侍御史權萬紀上言。宣饒二州。諸山大有銀坑。採之極是利益。每歲可得錢百萬貫。
太宗曰。朕貴為天子。是事無所少之。惟須納嘉言。進善事。有益於百姓者。且國家賸得數百萬貫錢。何如得一有才行人。不見卿推賢進善之事。又不能按舉不法。震肅權豪。惟道稅鬻銀坑。以為利益。昔堯舜抵璧於山林。投珠於淵谷。由是崇名美號。見稱千載。後漢桓。靈二帝。好利賤義。為近代庸暗之主。卿遂欲將我比桓。靈耶。是日敕放令萬紀還第。
貞觀十六年。太宗謂侍臣曰。古人云。鳥棲於林。猶恐其不高。復巢於木末。魚藏於水。猶恐其不深。復穴於窟下。然而為人所獲者。皆由貪餌故也。今人臣受任。居高位。食厚祿。為須履忠正。蹈公清。則無災害。長守富貴矣。古人云。禍福無門。惟人所召。然陷其身者。皆為貪冒財利。與夫魚鳥。何以異哉。卿等宜思此語為鑒誡。